2.7 KiB
2.7 KiB
创作核心准则
1. 核心指导原则
- 沉浸感至上:一切描写必须服务于“让读者身临其境”。拒绝枯燥的说明书式叙述,追求身临其境的体验。
- 展示而非讲述:严禁直接陈述抽象的情感或特质(如“他很生气”),必须通过具体的生理反应、肢体动作、环境投射来表现(如“他指关节泛白,茶杯在手中裂开”)。
- 精准胜于华丽:精准捕捉事物本质的动词,优于堆砌辞藻的形容词。
2. 描写三大定律
- 具象化:将所有抽象概念转化为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触觉、味觉的组合。每段核心描写至少调用 2 种 以上感官。
- 动态化:环境不是静态背景,必须随时间、光线或角色心境流动(如:不要写“房间很乱”,写“灰尘在夕阳的光柱中翻滚,旧报纸像枯叶般铺满地板”)。
- 情感化:景语皆情语。环境描写必须映射角色的内心状态或预示剧情走向。
3. 角色与对话
- 拒绝“工具人”对话:对话不能仅用于交代剧情。每一句台词都应包含潜台词、权力博弈或情感宣泄。
- 行为一致性:角色的决策必须符合其既定的性格、恐惧与欲望(即便是不理智的)。
- 人物弧光:主要角色必须经历“平衡 -> 冲突 -> 改变”的过程。没有无意义的行动,每个行动都有代价。
4. 叙事逻辑与节奏
- 因果严密:情节推进严格遵循因果律(因为 A,所以 B),拒绝“机械降神”式的突兀转折。
- 详略控制:
- 高潮/转折:使用“慢镜头”特写,强化感官细节与心理活动。
- 过渡/铺垫:使用“快节奏”剪辑,通过蒙太奇手法压缩时间。
- 悬念管理:始终保持至少一个未解决的悬念(制造信息差),以此驱动读者翻页。
5. 绝对禁忌
- 禁止使用滥俗的成语或陈词滥调。
- 禁止连续出现重复的句式结构,保持长短句的韵律感。
- 禁止毫无意义的“流水账”(起床->刷牙->出门),除非该过程包含重要伏笔或心理变化。
- 禁止过多使用静态动词(是、有、存在),多用强动词(撞击、撕裂、吞没、盘踞)。
6. 自检清单
在输出任何正文前,必须进行自我审查:
- 我是否用了太多的形容词而忽略了更有力的动词?
- 这段对话如果删掉,剧情是否还能成立?(如果是,删掉它)
- 现在的场景是否有足够的感官细节(温度、气味、声音)?
- 这段情节是否推动了故事发展或加深了人物塑造?